模擬圖:何姓男子不滿女兒尿褲子哭鬧,拿雞毛撢子毒打女兒1個月,何妻冷血旁觀。 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灣新北市何姓夫妻生下龍鳳胎后分送娘家、婆家代為照顧,到女兒四歲才接回家,沒想到何男竟因女兒尿褲子哭鬧,不時拿雞毛撢子等工具將她毒打到遍體鱗傷,何男持續施虐一個月后,導致女兒頭部受創成植物人。受虐女童目前跟姑姑同住,得靠氣切氧氣罩呼吸,仰賴鼻胃管進食。
判決指出,現年都39歲的何姓夫妻,平常和鄰居少有互動,2004年10月生下一對龍鳳胎后,隨即將兒子送到娘家、女兒送到婆家照顧,到2009年農歷小年夜,才把年僅4歲的女兒接回新莊同住,白天由何妻陪伴,晚上何妻上夜校,再換下班回家的何男照顧。不料,何男竟多次因女兒常尿褲子哭鬧,命令她脫光衣物并虐打,持續犯行一個月,直到2月37日下午,何妻發現女兒失去意識,才打119送醫急救,醫護見女童全身布滿新舊傷痕,立刻通報社會局和警方,但是女童急救后仍然因為硬腦膜下血腫造成腦神經功能障礙,成為植物人。
何姓夫妻到案后原矢口否認虐童,辯稱是女兒在浴室滑倒,額頭撞到馬桶水箱蓋才受傷,還稱女兒有嗜睡情形,可能本身就有病,甚至說她身上多處瘀青是“胎記”,被檢方痛罵離譜狡辯。
女童姑姑則證稱,女童住阿嬤家時很活潑,被爸媽接回去后,有幾次帶來阿嬤家,發現女童身上有不少傷痕,走路也不穩,甚至看到媽媽會哭,還說:“不要跟媽媽回家。”姑姑并指證女童曾哭訴:“媽媽都會處罰我!”并示范自己被罰半蹲或罰跪,還要手舉板凳或頭頂板凳,令她鼻酸。
據醫院診斷,可憐的女童頭部、四肢、臀部、肩、背、屁股及恥骨等多處有長條狀瘀青及塊狀紅腫,傷勢最嚴重的頭部經計算機斷層檢查,赫然發現顱內竟有許多外傷造成的血塊,除影像顯示白色血塊可能是三天內受傷外,還有不少受傷超過三星期的深色血塊。一審根據女童診斷報告,認定她被接回和爸媽同住后,遭父母連續毒打一個月,依故意對兒童傷害致重傷罪,對何姓夫妻各判刑7年。
何男在上訴臺灣高院期間,才坦承不滿女兒4歲還尿褲子哭鬧等情形,經常拿雞毛撢子毆打她,想一肩扛下所有罪責,但高院認定,即使沒證據顯示何妻動手施暴,但何妻對女兒受虐情形袖手旁觀、消極不作為,沒盡保護親生女兒的法律義務,同樣要面對刑法制裁,因此將何男判刑7年,何妻3年半。全案還可上訴。
臺灣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痛批:“這對夫妻太殘忍,怎么舍得對幼童下毒手?”并抨擊何妻“怎么忍心不救親骨肉!”馬偕小兒科主治醫師許瓊心認為,“四歲尿褲子很正常,這是兒虐事件。”并指本案女童突然離開相處多年的阿嬤,應是沒得到預期的照顧與關心才造成尿褲子。
[責任編輯:焦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