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農業部門防檢機構昨天(20日)傍晚首度公布違法使用瘦肉精“黑名單”,三家違法的養豬戶統統集中在屏東縣,而且都是累犯,總計開出68萬元(新臺幣,下同)罰鍰。不過,此舉為時已晚,所有含瘦肉精豬肉都已被民眾吃下肚了。
“防檢局”表示,即日起凡查獲違法使用瘦肉精養豬戶,每月將公布在“防檢局”官網。
“防檢局”法制科科長吳國勝表示,即日起會陸續公布違法養殖場負責人姓名、場址、殘留藥品量及罰鍰,收嚇阻之效。
“防檢局”動防組藥品管理科科長劉雅方表示,昨天公布的是去年以來違法使用瘦肉精的“再犯名單”,分別是屏東縣豬農蕭辛源、林麗蘋及陳清文,分別在肉品市場驗出豬毛發中含沙丁胺醇、科爾特羅及萊克多巴胺,其中去年三月驗出蕭辛源所飼養的豬,豬毛發中沙丁胺醇殘留量高達8961ppb,復檢仍高達1000多ppb,遭開罰25萬元。
“防檢局副局長”黃國青強調,“防檢局”未來將加強“源頭管制”,增加畜牧場抽血檢驗,在肉品市場刮豬毛檢測,抓漏網之“豬”,若半年內曾有使用瘦肉精,都會殘留在毛發內,透過此舉“回追”畜牧場,移動管制兩個月,未來所有檢驗費用都由飼主自行負擔,直到檢驗不出瘦肉精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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