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有媒體報道2011年屏東發生兩列火車差點相撞事件,臺灣鐵路管理局27日說明,的確是人員聯系不周的疏失,但有及時發現問題、并未釀禍,并已嚴懲相關人員。
臺鐵說,這起虛驚事件發生在2011年10月13日下午3時6分,因佳冬往枋寮站間信號燈故障,佳冬站與枋寮站間由自動信號燈變更為人工處理;因兩站的副站長及第2次“莒光號”司機員等人聯系及確認不周,造成第2次“莒光號”徑自開車北上,卻不知與南下的第703次列車對向而行,兩車相遇時間僅差數分鐘;所幸經綜合調度所人員發現錯誤后,立即以無線電話通知“莒光號”停車退回枋寮站,并等交會第703次列車后,“莒光號”晚了27分開車,并未造成事故。
臺鐵事后除嚴懲相關人員外,也立即進行3階段改善,已重新檢討并修訂自動信號燈故障時標準作業程序,訂定防范對策,嚴格要求現場落實辦理;其次,要求各單位全面調訓相關行車人員;同時,臺鐵也指派高階主管赴各段、站,進行模擬演練及實地現場考核,并列為經常辦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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