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地區前駐美外事人員劉姍姍因涉及勞工雇約詐欺案,在認罪協商后遭美國遞解出境。不過,自從劉姍姍回臺灣后一直接受臺灣外事部門保護,不愿出面對外說明,也未進外事部門辦公,調查期間12萬元(新臺幣,下同)月薪仍照領,因此,媒體與臺灣地區“在野黨”“立委”不約而同質疑外事部門過于保護劉姍姍。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干事長潘孟安1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外事部門“一路包庇”劉姍姍,還用公款幫她打官司,但依據相關規定,若公職人員失職情節重大者,有停止職務必要,臉都在境外丟光了,“難道劉姍姍情節還不重大嗎?”他呼吁外事部門對劉姍姍停職停薪,并立即調查。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李桐豪表示,劉姍姍不能一直受外事部門保護,應向臺灣民眾道歉,外事部門也應承擔管理不周責任,向臺灣民眾說明并道歉。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表示,相信臺灣民眾會做適當處置,但是劉姍姍也必須面對法律,承擔個人行為傷害臺灣形象的責任。
網絡上,也有網友批評臺灣民眾低調的處置態度,有網友表示:“只要顏色對了,一切都不是問題”、“臺灣公務員的臉都被她丟光了,如果回臺灣再給她個一官半職,那真的不知道該說什么了!”
劉姍姍被控訴涉及外傭合約詐欺案,去年11月10日遭到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逮捕,拘留長達2個多月;在劉姍姍委任律師提出認罪協商后,承審法官接受并于今年1月27日宣判,15日清晨遭遞解回到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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