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在高雄有11個民眾異想天開,因為不想繳停車費,居然把停車單上收費員的簽章涂改掉,只繳了最低金額,結果被抓包。有人不但被罰6萬元(新臺幣,下同),更被判刑兩個月。
有民眾貪小便宜,偷偷改了停車單,想要只繳最低額度,高雄市停車管理中心統計數字,超商代收的停車費金額常常不對,這一查才知道原來有民眾涂改停車單,而且還有11個人。把這11個人都依照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其中一位柯小姐甚至被判刑兩個月,罰金6萬元,為了60元的停車費費罰6萬,柯小姐忍不住出面喊冤。說是停車單放外頭被惡作劇,自己才不是貪小便宜,現在她決定上訴到底,要捍衛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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