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中市警方今天表示,溫姓男廚師假冒檢察官向林姓女子詐稱協辦離婚手續及爭取子女監護權詐財,并向林女家人等以介紹工作等理由,陸續詐騙得手上百萬元(新臺幣,下同),遭警逮捕送辦。
臺中市警方表示,33歲的溫姓男子以廚師為業,涉嫌偽造檢察官證件、相關文書及印文,向24歲的林姓女子詐稱自己是檢察官,并為她辦理離婚手續及爭取兒子監護權,還要介紹她到科技公司上班,騙取40多萬元。
溫男經林女認識林的家人,即向林父自稱可幫他介紹到司法機關擔任司機工作,藉此涉嫌詐騙30多萬元;再向林母謊稱他的妹妹出車禍需周轉,騙走30多萬元,接著又向林父友人佯稱可介紹他到司法機關擔任司機,騙取10多萬元,溫男陸續向林女等4人共詐騙得手上百萬元。
警方循線偵辦,溫男28日仍持假證件為幌子,為人介紹工作,遭警方當場逮捕。警方并在溫男住處查獲偽造的司法人員證件、公文書等相關證物,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將溫男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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