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29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新北市校長向營養午餐業者收賄弊案,板橋地檢署昨天首波起訴八名小學校長和十名團膳業者,三名校長堅拒認罪,被求處15到20年重刑。
檢調發現,官員和專家學者也卷入這起弊案,昨天約談五名評審委員及二名業者,七人都坦承收賄;擔任外聘委員的臺灣健保部門企劃組長王怡人,也承認收賄,并以10萬元新臺幣交保。
據臺媒了解,在押的柯份、張崇仁及葉振翼否認收賄,檢方認為三人犯后態度不佳,痛批他們身為校長卻忘了“禮義廉恥”,不懂“知恥近乎勇”,分別求處15年、18年及20年重刑。其它五名校長偵查中自白,并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建請法院減輕其刑。(中國臺灣網 張真瑜)
[責任編輯:張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