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內政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開放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臺健康檢查及醫學美容。
臺“移民署”事務組組長李臨鳳表示,部分條文修正后,未來醫療院所將可直接擔任陸客來臺健檢或醫美的邀請單位,不僅有助開放健康檢查及醫學美容市場,也有助“衛生署”了解掌握相關情況。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除開放來臺進行健檢及醫學美容,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探親相關規定也修正放寬,放寬對象包括:來臺停留6個月以上的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及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大陸地區人民,父母或配偶得申請來臺探親。
另外,臺“內政部”表示,考量大陸配偶親生子女在臺受教育權,修正條文放寬在臺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可延期停留至畢業當年度8月31日為止。
修正草案也放寬大陸配偶第二次申請來臺團聚,且已辦妥結婚登記者,得發給1年逐次加簽出入境許可證,使來臺團聚的大陸配偶入出境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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