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劉昌泰、鄭心惠夫婦沒錢吃飯付房租,突發奇想以列表機列印百元(新臺幣,下同)偽鈔,浸濕、風干再貼上彩色膠帶當防偽線;手法粗糙,但拿到市場買小商品兌回零錢花用,兩年來無往不利。
直到細心的姚姓攤販收錢找零發現百元鈔有異,研判是買20元燒仙草的鄭心惠用假鈔,決定跟蹤查明究竟;果然目睹鄭女在附近商店又購買10元黃豆芽,明明有零錢,卻掏出百元鈔,顯然有鬼,報警究辦。
劉昌泰、鄭心惠罪名成立可判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徒刑,刑度不輕。但士林地院認為,兩人偽造百元鈔總額20多萬元,手法與設有精密設備的偽鈔集團有別,情可憫恕,減輕各判刑3年及2年8月。
判決指出,劉昌泰(42歲)、鄭心惠(37歲)夫婦從前年5月起,在新北市三重區住處,由劉昌泰用彩色數位列表機將百元鈔掃瞄列印后,浸濕、風干、裁切,再用彩色膠帶黏貼當作防偽線,平均每月使用一百多張偽鈔。
今年1至6月,鄭心惠在三重區的大賣場用了3張;7月17日,再持偽鈔到臺北市重慶北路文具行買20元漿糊、到豆漿店買15元豆漿、向姚姓攤販買20元燒仙草,最后到蔬果行買10元黃豆芽被識破。
警方在夫妻倆的身上各查獲30張、99九張的偽鈔,又到他們家搜出321張百元偽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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