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追問男嬰父親,男嬰為何會受傷?他沉默不語。(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臺中市一名9個月大男嬰,前天因頭部受重擊,顱內出血送醫急救,手術后仍未脫險。由于男嬰嘴角、臉頰、胸部有新舊瘀傷,社工懷疑被虐報警。
請育嬰假的父親坦承孩子臉上舊傷是他捏的,但他堅稱這次“兒子是從沙發摔下來受傷”,母親也說:“先生很疼小孩,這是單純意外。”檢警調查,這對夫婦有3名子女,長子5年前噎奶致死,檢警除將查明男嬰受傷原因,也將調查長子死因。
男嬰父親陳姓男子(39歲)向警方表示,他原在臺中工業區當送貨員,5年前與在臺中科學園區一家科技公司上班的妻子(30歲)結婚,他自今年7月中起向公司請育嬰假,全心全意當家庭主夫,照顧兒子及打點家務,讓妻子好好上班,沒想到發生令人遺憾的事,一切都怪自己太疏忽,他強調:“我絕沒有傷害兒子!”
警方調查,前天下午5時許,男嬰因頭部受重擊不斷嘔吐,父親送往臺灣“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
醫院急診部主任陳維恭指出,男嬰到院時意識深度昏迷,血壓不穩定,檢查發現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合并顱底骨折,雖經緊急開腦手術取出血塊,目前昏迷指數3,未脫離險境。
臺中市家庭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吳文楦指出,接獲醫院通報后就立即前往了解,陳男表示兒子是從高約50公分沙發臉部朝下墜落,強調是“意外”,但為維護男嬰安全及權益,已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緊急安置。
檢警勘驗陳家現場,發現擺設整齊,無具體證據顯示男嬰受虐,但陳男稱兒子是臉朝下墜落地面,比對醫院查出男嬰是后腦顱底骨折,傷勢不符,且沙發僅約50厘米的高度,男嬰摔落是否可能會顱底骨折傷得這么重,也令人懷疑,檢警已采集現場跡證,并調閱男嬰病歷厘清案情。
兒福聯盟中區辦事處主任林武雄認為,9個月大男嬰正值學走路、好動年紀,獨自放在50厘米高的地方很容易墜落造成危險,“家長因照顧不當導致幼童受傷,無論說什么,都算是虐兒事實。”
林武雄呼吁,家長如無法自己照顧幼童,可托給當局、寄養家庭或保母托育中心等安全單位,才不會讓憾事重演。
律師林銘龍表示,陳男讓不到1歲大的男嬰在易發生危險或傷害的環境獨處,已違反“兒少法”,可處以3000(新臺幣,下同)、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若因人為疏忽造成兒子從沙發上摔落致傷,涉及“刑法”過失傷害罪,處6個月以下徒刑,男嬰若死亡,涉及過失致死2年以下徒刑。
林銘龍說,若男嬰是被虐待導致命危,涉重傷害罪,可處以5年以上、12年以下徒刑,若傷重致死,則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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