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2日消息 據臺“中央社”報道,臺灣監察主管部門今天指出,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房阿生、蔡光治在審理前法官張炳龍涉貪案期間,接受關說判決張炳龍無罪,兩名法官今天遭彈劾;這也是蔡光治第二度被彈劾。
臺灣監察主管部門今天以11票對0票、10票對1票,通過彈劾房阿生、蔡光治。臺灣監察主管部門指出,房阿生已于2005年8月退休,蔡光治則自2010年7月因案停職至今。 提案民代趙昌平、程仁宏指出,房阿生、蔡光治2003年間審理張炳龍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時,撤銷原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兩人涉嫌收受張炳龍300萬元(新臺幣,下同)賄款,玷辱司法機關聲譽,嚴重損及臺當局形象。
程仁宏說,兩名法官“狼狽為奸審貪涉貪”、“知法犯法無法無天”,收賄事證明確,面對民代約詢也坦承不諱;他說,根據臺灣監察主管部門統計,第四屆民代以來,已有12名檢察官、15人次的法官遭彈劾。
程仁宏說,蔡光治是第二度遭彈劾,之前因為涉及審理銅鑼科學園區開發弊案期間充當掮客,讓涉案人有罪變無罪;趙昌平指出,蔡光治先前遭彈劾案,仍在臺“公懲會”審議當中,兩案情節不同,相信“公懲會”一定會審慎量處懲戒輕重。
臺灣監察主管部門指出,臺北地方法院6月間判處房阿生有期徒刑13年,并科罰金100萬元,褫奪公權5年,蔡光治則被處有期徒刑20年,并科罰金350萬元,褫奪公權9年。(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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