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一名碩士女下海陪酒,指控遭到3男集體性侵,但男子提出錄像畫面反駁是女子主動,使得案情陷入膠著。
臺灣某私立大學碩士班畢業的女碩士生,在酒店兼差陪酒時,指控遭到3名男子強壓她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但男子則提出當時錄像證據反駁女子指控,其中有女子牽著男子的“重要部位”走進浴室的“遛鳥”畫面,警察當場傻眼,但也有諸多疑點警方予以交保待查明其它事證。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這起事件發生在上個月底,一名女碩士生向桃園警方報案,聲稱自己在桃園當地一間酒店“兼差”陪酒。某一天上班因酒醉遭3名男客帶出場,前往八德市的大溪地汽車旅館,抵達旅館后女子酒醒,表示自己不愿發生性關系,但遭3男拒絕,其中2人先在床上性侵害后,另1人在將女子拖入廁所繼續性侵。
臺警方根據女子說法將當晚駕車的男子拘提到案,另2人則是主動到案說明。其中一名男子在警局交出“保命光盤”,向警方供稱當天所有的過程畫面都在這片光盤里。警方勘驗之后,發現女子行為非常主動,且指控遭1名男子拖入浴室性侵,實際上是這名女子神情愉悅的拉著男子的“重要部位”進入浴室。
臺灣檢方見男子提供的畫面之后,對于女子的性侵指控持保留態度,訊后先將3男交保候傳,待進一步厘清真相。法界人士認為,一般性侵案被告與原告都是各說各話,如何取證是執法者的最大考驗。一般經驗法則如遇到“1女對3男”,通常會較采信女子說法,但被告有提出錄像反證,反使本案出現罕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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