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臺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針對艾滋器捐案,下周一(10月3日)將對臺大醫院開罰50萬元新臺幣,臺大器官勸募小組召集人柯文哲須負督導疏失責任,將移送臺北市政府醫師懲戒委員會。
臺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今天表示,臺大醫院器官勸募小組為醫院任務編組,仍屬其管轄,對于器官勸募小組的錯誤應負醫療管理疏失責任,依照“醫療法”將裁罰新臺幣50萬元,下周一將送出裁處書。
林奇宏表示,柯文哲應負督導疏失責任,依據“醫師法”,將在1周內召開臺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具體裁處時間及結果將由委員會決定,從警告到撤銷其醫師執照都有可能。
他說,14日第1次約談醫院行政主管、器官勸募小組召集人及成員,目前正對約談內容交叉比對,若有疑義會再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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