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者提供淫媒傳來的短信(右上),指陳妍希卷入賣淫名單。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中國臺灣網9月7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因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沈佳宜”清新一角成為男人心中“新女神”的陳妍希,竟被卷入賣淫女星名單。最新一期臺灣《壹周刊》報道,早在陳妍希未紅前,就有淫媒看上她,曾以短信以1次6萬元新臺幣的代價攬客,還說“她”因正缺錢,只做一陣子,但因為要拍戲,時間不好安排,必須等拍戲的空檔才有機會,尋芳客等了一個月沒下落,應召站卻回應她現在不接了。
陳妍希聽到經紀人轉述此傳聞后,感到相當氣憤又痛心,強調“沒有的事情就是沒有”,她相信公道自在人心。陳妍希的經紀人芷瑤也表示,這是她聽過最扯的事,愿意發毒誓證明清白,甚至可以退出演藝圈,認為這種說法太傷人。(中國臺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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