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6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灣“婦女救援基金會”6日表示,超過5成的臺灣初中生有借貸行為;有借錢給同學的初中生中,近6成學生1個月借錢給同學1次以上。
據報道,“花旗基金會”與“婦女救援基金會”6日公布臺灣初中生的價值觀及理財知識與行為調查,調查對象為參與宣導學校的初中生,涵蓋北中南東4地區(qū),調查期間是2010年9月到2011年4月,有效樣本數前測1227份、后測1868份,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2.8個百分點。
調查顯示,超過5成的臺灣初中生有借貸行為。以有借錢給同學的初中生為例,近6成的學生1個月借錢給同學1次以上,其中16%的學生,更是每星期都會借錢給同學,顯示出臺灣中學校園存在著頻繁的借貸關系。
調查又顯示,借錢的學生當中,16%的學生把借來的錢用在線上游戲相關花費,如購買游戲點數、上網吧及購買線上游戲軟件。
調查發(fā)現,有78%初中生最主要的理財資訊管道是家人,而親子交流時間越長,有助于青少年建立正確價值觀與金錢使用方式。每天與家人聊天時間越多的青少年,對于家庭關系與零用錢多寡的憂慮程度就越低。
調查顯示,“老師”(45%)首度打敗電視(44%),晉升為青少年第2主要的理財資訊管道。進一步詢問曾接受過老師提供理財資訊的學生,46%受訪者認為,老師提供的資訊有幫助。
“婦援會”執(zhí)行長康淑華表示,借錢并非萬萬不可,但應該用在急用或必要的時候。青少年常為了滿足“想要”的欲望,在沒有衡量是否有償還能力就貿然借錢,除了可能衍生個人信用不良的紀錄,還可能引發(fā)校園內金錢霸凌等情事。老師及家長應多費心了解孩子的消費方式與金錢使用習慣,避免不當的借貸行為發(fā)生。
[責任編輯:張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