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4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轟動一時的塑化劑風波,臺灣彰化地檢署偵辦昱伸公司下游協成、金饌與果山園公司等廠商4名負責人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案,23日偵結,檢察官認為4人分別因事先不知昱伸供應的起云劑含塑毒,事后也配合調查,或因未構成“致危害人體健康”,以罪證不足,全部不予起訴。
至于新北市板橋地院審理賓漢公司涉嫌制造有毒起云劑一案,23日開庭傳訊賓漢公司前廠長林錫鴻與前負責人江茂盛等人出庭作證。林、江皆說,直到賓漢公司出事,才知道DINP等名詞,強調當時制造起云劑時,配方太多,不記得了。但主嫌之一的王粉抱怨,以前一起做起云劑的人都推說不知道,“對我們很傷”。
板橋地院下次將借訊昱伸香料公司負責人賴俊杰,擇日再行開庭。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強調,協成、金饌與果山園等廠商在刑法逃過一劫,但相關業者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行政罰部分,衛生局將于收到地檢署不起分處分書后,再行研議裁罰內容。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德芳指出,檢方預知這項不起訴處分可能引來外界討論,所以已在不起訴處分書中,特別就不起訴的理由做出清楚說明。
協成公司負責人翁金寬、翁金源,檢方經反覆查證及昱伸負責人賴俊杰佐證,兩人并不知昱伸出售的起云劑含塑化劑;而協成向昱伸購買起云劑的價格,也無明顯低于一般市價。另外,金饌公司負責人劉柏宏也無從預知起云劑含塑毒。
至于果山園公司負責人黃景宏于案發后已轉向另家廠商購買合格之起云劑,且未繼續販賣含有塑化劑的果汁,據此檢方認為,無證據能證明其符合“致危害人體健康者”的構成要件。
[責任編輯:張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