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8月2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新北市一名男子不甘女友提出分手,不僅點火燒女友住處,自己還想不開引火自焚,但因痛苦難耐而滾地自救,桃園縣龍?zhí)毒志?3日將男子逮捕到案。
據(jù)報道,桃園縣警察局龍?zhí)毒志种赋觯易⌒卤笔械?7歲姜姓男子因為不滿黃姓女友提出分手,22日前往女友位于龍?zhí)多l(xiāng)五龍街住處,先以鐵錘破壞墻壁,再將甲苯潑灑屋內(nèi),縱火離去;所幸火勢經(jīng)鄰居報案,迅速撲滅。
警方表示,男子隨后開車離去,在行經(jīng)海邊時,感嘆感情不順,將剩余甲苯潑灑在身上企圖自焚,但因火燒痛苦難耐,立刻在地上翻滾,仍造成背部、臀部多處灼傷,隨后自行返家包扎。
警方循線逮捕男子,男子向警方表示,不甘金錢、感情兩失才沖動犯案,還好警方上門,否則想跳海自殺。警方偵訊后,將男子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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