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丈夫、子女、家庭、神的旨意,那一個對你最重要?”“當然神最重要!”臺灣一蔡姓女子堅定回答;蔡女參加教會活動太投入,劉姓丈夫不堪折磨訴請離婚。法官傳喚劉妻答辯,沒想到劉妻洋洋灑灑寫了20頁贊美神的言詞,庭訊時皆以神的旨意來做答辯,令法官快抓狂,判準離婚。
劉姓丈夫向法官陳述,20年前和妻子結婚,妻子約12年前起信仰基督教,經常徹夜不歸。五年前,妻子變本加厲,灌輸孩子“現在所有的一切都是神的,包括辛苦賺來的錢都是神的。”把家中生活費、菜錢、米錢等費用奉獻給教會。
劉妻3年前加入新北市新店區(原臺北縣新店市)的新耶路撒冷教會后,未經丈夫同意,把臺中公寓賣掉奉獻給教會。丈夫到教會索討捐款,教會負責人卻告訴他,是神要他們成立“新耶路撒冷豐盛網有限公司”,準備要把全世界的財富翻轉進神的國度。
劉男指稱,妻子為“神”棄“人”不顧,行為走火入魔,對家人造成莫大傷害和精神虐待,無法預測妻子那天又會變賣其它家產奉獻教會,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官傳喚劉妻答辯,劉妻洋洋灑灑寫了20頁贊美神的言詞,庭訊時也以神的旨意來答辯。劉妻說,神很快啟動“末日財富大翻轉”,把全世界財富翻轉到基督徒手上,所以奉獻出去的錢是為了小孩、丈夫所預備的。
劉妻說,她絕對不會離婚,因為離婚就是得罪了神,丈夫生氣暴怒都是撒旦要來破壞她的婚姻、拆散她的家庭,她相信只要遵行神所喜悅的事,神就會釋放被撒旦俘虜的家人,賣掉房子是要家人得救。
法官認為,蔡女對宗教信仰“虔誠”之程度令人咋舌,動輒以“神”為依歸,全然不將“人”放在眼里,不論何人皆無法與蔡女共同生活在一切以神的意旨為依歸的婚姻生活下,兩造的確難以維持婚姻,因此判準劉男離婚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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