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公務費案涉偽證,被判刑3個月可申請易服勞務。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中國臺灣網8月18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陳水扁家偽證案臺“最高法院”17日宣判,陳致中被求處3個月徒刑定讞,且臺當局內務部門也表示,依相關規定,自判決之日起解除職務。對此,陳致中稱是政治打壓,不過,資深媒體人陳鳳馨則痛批是政治放水,而網友也嘲諷,這下選民代穩了。
據報道,查黑中心于2006年間偵辦公務費案,發現吳淑珍搜集兒子、女兒、女婿消費的發票不實核銷,傳喚3人作證。臺“最高法院”認為,吳淑珍、趙建銘、陳致中雖自白犯罪,但二審時已依法減刑,其中陳致中因涉洗錢,目前仍在臺“高院”審理,認定與宣告緩刑要件不符。
由于陳致中在去年當選高雄市議員,因此被判刑3個月徒刑定讞格外引起關注。臺當局內務部門晚間也警急發布新聞稿表示,陳致中涉偽證案件被判刑定讞,未易科罰金亦未受緩刑宣告,因此,依相關規定,在臺當局最高行政機構接到法院判決書后,將發函給當事人及高雄市議會,且自判決之日起解除職務。
對此,陳致中則回應稱是“政治打壓”。而17日晚間陳鳳馨在《2100全民開講》節目中指出,他在二次金改中已經獲判無罪,至于洗錢案至今卻還沒定,質疑只不過被判刑3個月就說是打壓,認為根本是“政治放水”。
另一方面,網友得知陳致中被撤銷議員資格后,則表示“爽啦”、“干的好”、“司法又活了”;還有人直呼,法院認證的召妓男要失業了,且任期只有幾個月;另外,更有網友酸說,光用悲情票就可以讓他選上民代,根本是在幫忙鋪路。(中國臺灣網 馮江)
[責任編輯: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