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8月15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東海之狼”廖泰余犯案14年后,因再犯性侵案,透過臺當局刑事機構DNA數據庫比對現形,但迄今仍有犯下14件性侵的“大臺北之狼”等多名性侵犯身份不明。臺當局刑事機構最近整理出全臺“公墓之狼”、“臺鐵之狼”等29名知名性侵犯的背景,發現他們不只是性侵累犯,還都有竊盜前科!
據報道,臺灣地區民代謝國梁等人3年前曾提案修正,擴大DNA采樣建檔范圍,除現行性犯罪或重大暴力犯罪案件的被害或嫌犯外,還增加竊盜、槍炮、妨害自由、毒品等罪,經一審判決后采樣,后因學界及人權團體擔憂隱私和資料外泄作罷!
但近來多起沉寂多年的重大性侵案件,包括南港成德小學女童、基隆女學生等命案,都是因為DNA比對而建功,民代潘維剛日前主張“擴大DNA采樣”,認為不應只對性侵犯進行采樣。統計上,竊盜犯犯下性侵案的比例也很高,應將采樣擴及大部分罪犯!
臺當局刑事機構從島內實際案例進一步分析,發現昔日屏東檳榔西施之狼、南港之狼、臺南之狼、鐵窗之狼、高雄公寓之狼、苗栗運將狼都有竊盜、強盜、性侵,其他華岡之狼、員山之狼、金元寶之狼等共29名受社會矚目的色狼,也都有竊盜、性侵,甚至毒品、搶奪等前科。
臺當局刑事機構法醫室主任程曉桂指出,過去外界擔心建檔恐會造成當事人遺傳性的基因資料外泄,其實現在都是所謂非密碼區的建檔;換言之,從圖譜只能知道男、女,不知身份,且只用于犯罪偵查!
程曉桂強調,將一審判刑確定的竊盜犯和嚴重槍炮、毒品罪犯納入,并非是一網打盡。同時,經過這幾年的沉淀及技術進步,島內外都有透過DNA比對,洗刷冤獄的案例,凸顯擴大采樣將有助伸張正義。(中國臺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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