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保安熊耀國監守自盜案,如今已超過10年追訴時效,熊耀國獲不起訴處分,讓本案留下諸多謎團。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中國臺灣網8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喧鬧一時的新光保安熊耀國竊走金庫3億元(新臺幣,下同)一案,臺灣警方追捕多年仍無所獲,因熊嫌逃亡10多年,已超過竊盜罪追訴權時效,臺北地檢署將不起訴熊耀國。由于熊耀國迄今人間蒸發、巨額贓款下落不明,讓這起號稱當年最大的保安監守自盜案,成為懸案。
據報道,綽號“庫馬”的熊耀國曾任新光保安北區金庫中心副主任,他向友人宣稱因不滿公司人事異動未獲調升,內心很不平衡,想竊取金庫中心的財物。1999年1月初,熊耀國單獨或伙同共犯陳文樹等人,兩度進入金庫,總共偷走223.5公斤黃金、120多萬美元以及2億多新臺幣。
臺灣警方懷疑熊耀國是在1999年1月3日上午10時25分進入金庫竊取財物,翌日凌晨1時44分許,與接應的陳文樹駕運鈔車離開金庫中心,先將贓款藏放,再開運鈔車返回金庫中心后逃逸。警方組成專案小組追捕熊嫌等人,并懸賞百萬,但熊猶如人間蒸發,臺北地檢署在1999年1月8日發布通緝,將熊列為要案查緝專刊對象,布線緝拿多年均無所獲。
由于熊耀國所涉竊盜罪追訴權時效只有10年,臺北地檢署認為熊嫌的犯罪時間自1999年1月2日起算,但迄今通緝無著,已超過10年的追訴權時效,不得再行追訴,只好對熊不起訴,將本案劃下句點。(中國臺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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