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20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彰化角頭黃主旺殺人活埋案,臺灣最高審判機關今(20)日宣判,合議庭認為黃主旺雖賠償被害人家屬600萬元新臺幣,但未獲家屬寬恕,且黃2000年在臺中看守所羈押期間越獄逃脫,顯見無心悔悟,判處死刑確定。
判決指出,黃主旺(54歲)在1997年彰化縣芳苑鄉農會選舉時支持總干事候選人陳諸贊,另一候選人林媽賞的外甥鄭明赫放話要打死黃主旺,黃主旺遂先下手為強殺害鄭明赫。
黃主旺庭訊時否認犯行,辯稱從小就認識對方,不可能下殺手,并推說同案被告洪明豐誣陷他。但歷審法官皆判他死刑。(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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