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14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一名日本女交換學生,日前到新北市土城區找其男友,疑迷路遭出租車司機謝某性侵,土城警方12日逮捕謝某并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檢方申押后,板橋地方法院卻認定謝某無串供、逃亡之虞,裁定5萬元新臺幣交保。消息傳出后,網絡一片撻伐聲,批評法官“如果被性侵的對象是他的女兒或老婆,嫌犯可能早就被槍斃了。”
據報道,受害的日本女學生11日晚間10時許,搭捷運到土城永寧站下車后,步行要到男友家途中,43歲的謝某主動搭訕,假裝熱心要載她找人和看夜景,卻將她載到偏僻處性侵。
謝某事后將被害人丟在山下的便利商店后離開,被害人男友返家見她神色異常,詢問獲悉女友遭性侵后報警。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循車號查出謝某涉案,12日中午將他拘提到案,但謝某否認性侵,并辯稱是被害人“暗示”他才發生性關系。
警方訊后將謝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檢方以他“觸犯重罪”為由申押,但法官認為謝某無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并依據法官會議決議“重罪不能做為羈押惟一理由”,裁定5萬元新臺幣交保。
網友對法官判決反應強烈,網友“DASHOCK”認為外籍女生赴臺被性侵很可怕,以后可能不敢去臺灣玩了。更有網友批評法官“如果被性侵的對象是他的女兒或老婆,嫌犯可能早就被槍斃了。”另有人質疑性侵者獲交保,究竟是法律還是執法者有問題?(中國臺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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