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苗栗縣一男子與妻子離婚后,負責照顧扶養一對年幼兒女,涉嫌猥褻兒子及女兒長達4年。經苗栗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9日)該男子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據臺媒了解,苗栗地檢署起訴書中提到,該男子在2006年與妻子離異后,帶著2001年出生的兒子和2002年出生的女兒同住,并自2007年起,多次利用和兒子、女兒獨處機會,猥褻得逞,至今年初事發才停止。
據報道,今年3月,該男子子女就讀小學的老師察覺兩人言行舉止有異,進一步詢問才得知孩子父親竟做出不倫舉動,且長達多年,便通報警方偵辦。苗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將男子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中國臺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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