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白色上衣的男子先前犯下的性騷擾案才剛和解,又再度伸出狼爪。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中國臺灣網5月7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新北市蘆洲區“襲胸之狼”連姓男子從事賣書業務,辯稱自己對長發飄逸的女學生有難以控制的欲望,去年9月連續犯下6起初、高中女生性騷擾案,卻因當庭與被害人和解獲不起訴處分,不料事隔半年,再度對一名17歲女學生襲胸10多秒鐘被移送法辦。
據報道,警方調查發現,家住蘆洲的被害女學生,4日晚間10點多返回住處公寓時,被一名男子從后襲擊壓在門上,用雙手環抱襲胸10秒鐘,女學生驚嚇得尖叫,男子才放手逃跑。女學生隨后由家人陪同報案,受到極度驚嚇的女學生,完全沒料到會遭變態男子施毒手。
蘆洲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追查,發現住在附近的21歲連姓男子有重大嫌疑,連姓男子被帶回派出所后坦承犯行。警方查出,去年9月底,連姓男子騎著機車在路上隨機尋找初、高中的女學生襲胸逃逸,共犯下6起性騷擾案,移送檢方偵辦后,在法庭與被害人和解而獲不起訴處分,沒想到他不思改過,還變本加厲從騷擾變猥褻。
警方表示,連姓男子有固定女友交往,去年落網時就說看到長發飄逸的女學生就產生欲望,犯案后會有股莫名的刺激快感,4日晚間和女友吵架后心情不佳,看到年輕女學生又無法控制,警方指連姓男子如今犯下的強制猥褻是公訴罪可逃不掉了,訊后將他移送板橋地署偵辦。(中國臺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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