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14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孝順過了頭也要遭刑罰。臺南市一名章姓婦因不滿弟弟把母親安置在云林縣古坑一家老人贍養中心,執意要將老母接回家自行奉養遭拒,和贍養中心人員發生爭吵,激動之下罵對方“狗”,今(14)日被云林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35天。
章姓婦女向法官極力否認她曾罵贍養中心人員“狗”,但法官比對警方現場錄像存證數據,章婦有罵吳姓人員是“你們里面的那只狗”。
法官表示,章姓婦女雖然很孝順,但有點“過了頭”,公然侮辱別人為“狗”,理應遭拘。(中國臺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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