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3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一名自稱就讀臺灣某大學(xué)的女日前因賣淫被抓。她供稱,因家境困難,她今年2月下海,每次都由馬夫載她外出接客,每40分鐘收費2千5百元(新臺幣,下同)到3千元,她每次可抽1千4百元,平均每天接客5、6次。她每天在島內(nèi)各地不停“趕場”,未料遇到喬裝的警察,才落網(wǎng)。
據(jù)報道,該女子日前從高雄到臺南市賣淫,一個下午“趕場”接客,未料第6名嫖客是喬裝的警察,她稱因家境不好,不得已才下海,落網(wǎng)后還提醒警方幫她向馬夫索討皮肉錢。
警方表示,警方日前依報紙廣告釣出一名應(yīng)召女,約在某汽車旅館性交易,女子赴約后收下3千元,隨即寬衣解帶,警察則是表明身分逮人,并將在旅館外的馬夫一并帶回偵訊。
這名23歲女子自稱就讀高雄某大學(xué),因家境困難,今年2月下海,每次都由馬夫載她外出接客,每40分鐘收費2千5百元到3千元,她每次可抽1千4百元,平均每天接客5、6次。
警方在馬夫車上找到記載旅館名稱、房號與性交易代價簡碼的紙條,女子供稱被抓當天已在南市接了5次客,所得都先交給馬夫,被逮后7千4百元報酬還沒拿到,希望警方記得幫她要回來。(中國臺灣網(wǎng)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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