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18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之妻吳淑珍因龍潭購地案、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被判刑定讞,執行刑期17年半,由臺北地檢署囑托高雄地檢署代為執行。吳淑珍今天(18日)到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接受評估是否適合入監服刑,醫療小組評估認為吳淑珍不適合住在監獄或是培德醫院。培德醫院在下午4點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將另由高雄地檢署安排監護處所,稍后高雄檢方將召開記者會說明。(中國臺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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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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