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晚婚及不婚,讓臺灣女性生育年齡不斷往后延。臺衛生部門針對20歲至49歲未婚女性,進行“第十次家庭與生育率”調查,共訪問1424人后指出,14年來,育齡婦女生育年齡晚了5年;找不到合適對象、缺乏經濟基礎等因素,則讓女性遲遲不敢婚或不婚。
調查顯示,女性年紀越大,越不想結婚,45歲以上女性不婚意愿更高達71%。女性遲遲沒結婚,30歲以前的年輕女性,以“尚沒有經濟基礎”占大宗;年滿30歲后,則以“還沒有遇到合適對象”為主因。
至于未婚女性里,想婚及不婚者約各占一半。進一步分析想婚原因,55%受訪者認為,“一生中有人可以互相照顧”,其次為“結婚可帶來經濟保障”,占22%。值得一提的是,已婚婦女里,40%受訪者認為獨身比結婚好。
島內少子化問題已提升至“國安”層次,“內政部”統計2009年民眾總生育率,每對夫妻平均擁有子女數為1.03人,遠低于替代水準的2.1人。“健康局婦幼及生育保健組組長”黃蔚綱說,早從1984年起,育齡婦女總生育率就已低于替代水準。
此外,“健康局人口與健康調查研究中心主任”洪百薰也說,1984年時,育齡婦女生育年齡高峰為25、26歲,2009年已延至30歲以后,足足晚了5年。
“健康局”指出,有配偶婦女的生育率變化不大,女性晚婚與未婚比率攀升,才是導致生育率下降、少子化主因。2011年適逢辛亥百年,結婚有百年好合涵義,希望未婚的人能盡快找到另一半,結婚生下可愛的兔、龍寶寶,提振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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