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29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市一女聽障生去年間先遭學長陳某五度性侵,后又遭同學張某伙同學長劉某聯手侵犯,4個月內被六度性侵,身心受到嚴重摧殘。臺北士林地檢署昨天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陳某、劉某兩人,張某則另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據報道,根據檢方調查,被害女學生因后天聽障就讀特教學校,平日表現杰出并具部分語言能力,柔順乖巧,交友圈僅限學長、同學。嫌犯均系平日好友,經常相約出游。
去年5月間,少女與已畢業的學長陳某等人游玩,并借宿友人住處,陳某竟趁睡覺時性侵少女,還聲稱自己是黑道有刀有槍,如不從將殺害少女家人,逼迫少女同住近一周,五度性侵得逞,并以手語警告少女不準出聲。
少女失蹤近一周,家屬報案,校方介入調查。但少女擔心遭報復,返家后僅坦承與陳某同住,強調兩人無性關系。少女并在寫給校方的流浪日記中詳載逃家過程,卻只字未提性侵一事,僅私下向同班男同學張某訴苦,卻讓張某心生歹念。
去年9月間,張某邀請被害少女等人參加慶生會,暗地里卻與一名亞裔少年一起向在校學長劉某提議強暴少女,劉某因擔心不聽從恐遭毆打,慶生會結束即強押少女至友人住處過夜,凌晨時分與張某聯手性侵少女得逞。原計劃參加的亞裔少年,因睡得太熟未加入。
少女在短短4個月內慘遭性侵6次,身心嚴重受創,時常半夜不睡覺躲在浴室自言自語,學校老師察覺有異,追問下全案才曝光,連忙通知家長陪同報案。
檢方陸續傳喚多名證人,涉案的陳某等3人雖承認與少女發生性關系,但均強調在對方同意下進行,供詞避重就輕。
承辦檢察官痛批,陳某、劉某兩人與少女均為聽障人士,同屬社會弱勢族群,卻枉顧同學情誼逼迫少女離家失蹤,陳某更是視少女如禁臠,屢屢恐嚇,更與劉某等集體踐踏少女身心,嚴重傷害社會大眾對弱勢者的同情與關懷。犯案后避重就輕不肯吐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并命兩人接受強制治療。
而據報道,案發后少女性情大變,時常失眠喃喃自語,開庭時還要求陳某被判重刑。(中國臺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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