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新竹一名60歲的鄭姓富商,4年前與柯姓女子發生婚外情,未料柯某覬覦其錢財,將2人在汽車旅館的性愛畫面偷拍成光盤,勒索1500萬元(新臺幣,下同),柯某坦承犯行并爭取認罪協商,新竹地方法院23日判處她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據調查,2007年11月,今年32歲的柯姓女子在友人介紹下,認識鄭姓富商,鄭本身是大地主,又從事土地開發,身價上億,2人不久就在外租屋同居,鄭某每月給柯某約4萬元“包養費”,但柯某卻覬覦鄭的家產。
柯某趁2人到汽車旅館開房間時,將針孔攝影機放在電視旁,偷錄2人性愛畫面,事后把畫面燒錄成光盤片并存在手機,由2名男子帶著手機去找鄭,并播放性愛畫面給鄭觀賞。
2008年農歷年前,鄭又收到性愛光盤,對方在附上的紙條要求1500萬元,還說“片子拍得很棒”、“年關近,包個紅包”等。
鄭某事后報警,警方傳喚柯某到案,她雖未供出另外2名共犯,但坦承犯行并爭取認罪協商。法官則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柯某4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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