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媒體日前曾報道一名初二女生遭霸凌,她被20多人拖到公園扒光衣服、煽巴掌,右耳甚至因此喪失聽力。沒想到,一名疑似在現場的青少女,事后竟然在部落格(博客)上譏諷該少女“被打到出名”,甚至用“破麻”形容對方。更因此在網絡上與人對嗆,自稱“小四就離家,現年小六,日入10萬”,經人肉搜索后被發現其實是17歲的中輟生。
該名遭霸凌的14歲少女,今年9月逃家逃課,9月底家人通報失蹤,今年10月10日,因被懷疑偷竊他人的發片,遭20多人帶往永康公園凌虐。10月底,她又遭到同批人在公園脫到只剩一條內褲,一旁有人伸手掐她胸部,還有人輪番打她耳光,打到她鼻血和眼淚直流。
從霸凌者放上網的影片來看,打人的少女還說“怎么沒人叫飲料?XX喔,還有人幫我打光喔,會不會覺得委屈啊?”,“妳別犯賤,就不會被打,我對妳那么好,妳有沒有良心,有沒有頭腦?有嗎?有嗎?有嗎?” 警方表示,涉及霸凌事件的成員,幾乎都是未成年的中輟學生,將依妨害性自主及強制、傷害罪嫌送辦。
沒想到,雖然警方已約談其中涉案的5名青少年,但仍有疑似行兇的青少女在部落格上嗆聲,以《哇耖~~~出名啰!》為題,內容不但轉貼相關新聞報導,還嘲諷被害少女“被打到出名”,更稱對方“破麻”、“北港香爐”,甚至說“只不過右耳耳聾而已,就說一個人賠30萬,哇靠!我都不知道破麻的右耳這么值錢。”
該名青少女孩更在部落格上公然挑釁,直言“北港香爐的右耳值30萬,那我們的耳朵不就更值錢”、“那為什么不來把我右耳打到耳聾呢?我給你們賠15萬就好了!對你們很好吧!半價耶!”
這篇文章引來無數網友的指責,但該名青少女不但沒有反省的意思,還在部落格上與網友對嗆,自稱“小四就離家獨立,沒有父母,現年小六”,甚至聲稱“日收入10~20萬”、“林杯小學五年級就被關到最近才出來,來告沒在怕!”她還公布自己姓名“史靜雨”,綽號“錢錢”。
不過,經過網友的人肉搜索,發現她本名姓黃,曾就讀臺南新興小學、亞洲商工餐飲科,高二時輟學,明年3月滿18歲。在個人資料被公布后,該名青少女迅速關閉個人相簿、名片,部落格也僅剩嘲諷遭霸凌少女的文章,并不再回應任何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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