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今(21)日二審陳水扁“機密外交”案,首度提訊陳水扁到庭辯論,這也是陳水扁入獄后首次出庭。陳水扁與其律師團在法庭上聯手用了近8個小時答辯,其中陳水扁滔滔不絕連講3小時為自己辯護。全案定于明年1月18日宣判。
陳水扁被控自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間,先后11次利用“外交出訪”機會,將臺灣外事部門每次提供給臺灣地區領導人的10萬美元零用金扣留3萬,匯往海外供兒子陳致中留學使用。臺北地方法院今年6月8日判扁無罪,但臺特偵組提起上訴。
全案二審今日進入辯論程序,合議庭仍是采取秘密庭審理方式。案件辯論自上午9時30分開始,直到晚間7時許才結束。
據了解,陳水扁在庭上花費3小時說明“外交”零用金用途,并當庭喊冤,稱他為臺灣盡心盡力,卻因10萬美元零用金就被說貪污。陳水扁的律師團則當庭搬出相關法律條文,指出臺灣領導人有機密特權,駁斥臺檢方指控。
該案審判長于庭末宣布,全案定于明年1月18日上午10時宣判。(中國臺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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