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資料圖
中國臺灣網12月6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龍潭購地案、前臺北110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終審定讞,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各被判11年和8年徒刑。針對吳淑珍發監事宜,臺灣“高檢署”于今(6)日下午召開會議決定。據傳,吳淑珍將于本月中旬發監,先送往高雄女子監獄服刑。
據報道,臺灣“高檢署”下午開會決定由吳淑珍戶籍地的高雄地檢署執行科對吳淑珍發監,傳票日期訂在本月下旬。若吳淑珍到案,應會先送往高雄女子監獄服刑;若高雄女子監獄評估無法提供醫護所需,將再移往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服刑。(中國臺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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