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一名12歲陳姓少女暑假時在網絡游戲認識網友賴谷銘,8月中旬被賴谷銘帶走后即失聯3個月,警方于11月16日晚間在臺中找到兩人,原來兩人整天窩旅館打游戲,并多次發生性行為,身上錢花光,只好將代步的摩托車、手機都典當,才會讓警方追查不到。警方偵訊后,將賴姓男子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法辦。
臺北縣警局少年隊表示,家住臺中的賴姓男子2010年7月上網加入“勁舞團”網絡游戲,與就讀初一的陳姓少女認識,特地北上邀約陳姓少女。陳姓少女的母親8月10日報案,女兒自8月4日放學后,遲遲等不到她返家,手機打也打不通,當擔心女兒的安危。警方過濾陳姓少女的交友狀態,發現陳姓少女沉迷網絡游戲,懷疑是網友賴姓男子(21歲)將其帶走。
據悉,16日晚間循線到臺中市一間商務旅館,找到陳姓少女與賴姓男子。賴姓男子向警方供稱,兩人整天窩在一起,上網玩游戲打發時間,并多次發生性行為,由于兩人都無工作收入,就將身邊值錢的東西拿去典當,代步的摩托車、手機都賣掉變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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