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1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家族4大弊案中的龍潭購地案,臺灣“最高法院”昨(11)日判決定讞,陳水扁、吳淑珍各被判11年。陳水扁昨日在獄中通過收看電視得知結果,表情緊繃。而臺北看守所的工作人員則歡呼“總算可以解脫了”!
據報道,昨日下午5時許,陳水扁吃完飯后看掌上型電視,得知被判刑11年定讞,情緒大受影響。臺北看守所人員透露,從監視器看出,陳水扁緊繃著一張臉,雖然仍在看書及電視,但很明顯心情不好。由于陳水扁禮遇盡消,昨日9時30分,隨護人員也從看守所撤離。
臺北看守所人員表示,昨日臺灣“最高法院”開完記者會后,臺北看守所立即指示工作人員嚴密監控陳水扁的一舉一動,且絕不能主動告訴陳水扁這件事。管理員一直盯著監視器,還數度晃到舍房門口察看。
但是,當陳水扁被判刑定讞的消息在臺北看守所內部傳開后,基層管理員還是掩飾不住興奮。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總算可以解脫了!”更有人準備安排休長假。(中國臺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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