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真理大學臺南縣麻豆校區前副教授楊榮焜,6年前得知鄰居的公司經營不善,竟利用教授保險實務的專業知識,幫鄰居找來保險公證人、縱火犯組成一個分工精密的詐保犯罪集團,縱火燒廠房,向產險公司詐領保金共2750萬元。法院依放火燒毀建筑物未遂罪,重判“學以致用”的楊榮焜6年半徒刑定讞。
在真理大學教授保險實務的楊榮焜(42歲),6年前在任教期間設局縱火詐保,昨被重判。法院痛批楊榮焜:“為人師表不但未遵守專業倫理,竟為一己私利,憑恃所長,主導放火詐領保險金犯行,事后還理直氣壯反控他人設詞誣陷,惡行十分重大。”
楊榮焜案發后已離職,受害的三家產險公司事后向楊等五名被告求償理賠金,現由法院審理中。
事實上,楊榮焜在6年前和5年前還另涉兩起縱火詐保案遭一并起訴,一件是燒毀臺南帝尊公司詐得825萬元保險金,另一件是來不及放火詐保就被捕,但這兩案都因罪證不足,昨獲判無罪定讞。
臺“教育部”人事處表示,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或性侵屬實,被判刑定讞,服刑出獄后不得再擔任教職,楊榮焜是否行為不檢須由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定。真理大學行政處長蔡茂其說,1998年至2005年楊榮焜在校任教,后來他主動離職;若楊因詐保案被判刑確定,校方不可能再聘他。
媒體走訪楊榮焜臺南市住處。楊母表示,兒子都在北部工作,甚少返家,也很少提及官司的事。
法院判決指出,2004年間,臺南縣福倫塑料公司負責人顏芳仕向楊榮焜抱怨公司經營不善,楊當時在真理大學麻豆校區擔任副教授,教保險實務,且曾從事保險業務工作多年,竟利用專業背景,建議顏設局放火燒毀公司廠房詐領保險金。
同年3月起,楊榮焜、顏芳仕分頭進行詐保計劃,楊先找友人陳國慧、林文科擔任福倫公司員工,協助顏芳仕在臺南仁德鄉租用鐵皮廠房,然后從越南買進廉價的二手塑料射出機器,再偽造交易明細并替機器投保海上產險,制造機器從日本全新進口的假象。
楊榮焜另找熟識的鼎耀保險公證人公司負責人蔡進福,協助出具不實鑒定資料,以鼎耀為出險公證理算承辦人,幫顏芳仕向兆豐產險、美亞產險及華南產險投保商業火災保險共4350萬元。
2004年12月26日凌晨,陳國慧進入廠房,持內含芳香烴溶劑的易燃液體,放火燒毀機器設備,林文科則在旁等候接應,消防人員獲報前往灌救,機器設備已付之一炬。
隔天楊榮焜、顏芳仕向三家產險公司申請理賠,蔡進福也以理算承辦人名義出具報告書,來年5月獲理賠2750萬元,扣除租廠房等成本,楊、顏各分贓585萬元,蔡進福拿到750萬元,陳國慧、林文科分別分得343萬元、46萬元。
楊榮焜設局主導縱火詐保看似天衣無縫,但檢警因火場鑒定報告認定人為縱火,搜索顏芳仕住處意外扣得“縱火計劃書”、“保險金分配表”等證據,收押顏突破心防破案。但楊榮焜在法院審理期間卻無悔意,還理直氣壯反控是已轉為污點證人的顏芳仕誣陷他。
法院昨重判楊榮焜6年半,顏芳仕輕判2年、緩刑5年,另須提供義務勞動;公證人蔡進福判刑6年;協助縱火的林文科判刑3年2月。執行縱火的陳國慧,則在分贓后逃亡被通緝。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表示,一般業者很難在承保前查證,都是業者在事后理賠時,找專家或擔任鑒定的保險公證人查證,發現疑異才會通報相關單位,目前“金管會”已和消防部門、警方合作,針對火險詐保案例進行防范及分析研究。
[責任編輯: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