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1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前“國票金”董事長林華德因涉及太平洋SOGO百貨公司股權案,被臺灣“高等法院”依背信罪判處2年徒刑確定。負責執行的臺北地檢署日前已寄出傳票,要求林華德入監服刑。
林華德的妻子葉素菲也因為涉及博達案,被臺灣“最高法院”判刑14年確定,去年12月間到桃園女子監獄服刑,林華德過去1年經常探視妻子。
臺北地檢署于2006年間偵結太百案,當時依背信罪及偽造文書罪將林華德等涉案被告起訴,對林華德求刑3年6個月,同案被告、遠東集團負責人徐旭東則被求刑2年6個月。臺北地院一審判決林華德2年徒刑,徐旭東無罪。
臺灣“高院”審理后,認為林華德明知太平洋建設集團已與臺灣寒舍公司簽立備忘錄出售太百,最后卻讓股權買賣計劃無從履行,涉嫌背信,判處 2年徒刑確定。而遠東集團藉增資太平洋流通公司取得太百經營權,是正常商業行為,判處徐旭東無罪確定。(中國臺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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