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8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近日,臺灣人力銀行調查指出,臺灣上班族平均每人每月要責任制加班近33小時,其中有75%的責任加班族并非自愿加班,有63%的責任加班族曾因加班太過頻繁出現健康問題。
臺灣人力業者表示,臺灣“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已成為普遍的工作形態。根據臺灣人力銀行公布最新調查顯示,高達78%的受訪上班族是無償加班的責任制員工,平均每月必須責任加班32.9小時,與上班族認為合理的每月責任制加班時間——16.2小時落差近1倍。以一個月上班22天來計算,每月加班32.92小時,等于每個工作日責任加班超過1.4個小時。其中有75%責任加班族并非自愿加班,更有63%的責任加班族表示,曾因加班太過頻繁而出現健康問題。
臺灣人力銀行表示,78%責任加班的上班族中,以企劃設計、旅游餐飲、業務貿易業最常出現責任制加班的情形。其中加班時間最長的是信息、科技產業,每個月平均責任制加班40.5小時。面對苦不堪言的責任制加班,有45%的上班族表示愿意減少年薪,換取不加班的自由。(中國臺灣網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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