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前“立委”游淮銀被控成立“富邦倉儲公司”,對外募資后,涉嫌挪用公司款項12億余元(新臺幣 下同),臺北地方法院依背信罪判游淮銀6年。
據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游淮銀于1989年間與胞弟游銀銅、嵇國忠等人設立富邦倉儲公司,對外向航空貨運承攬業者招募認股,以“富邦倉儲公司籌備處”行文臺“民用航空局”申請籌設航空貨物集散站,隔年正式完成設立登記,資本總額16億元,由嵇國忠擔任總經理。
富邦倉儲后來在桃園縣大園鄉購買32筆土地建廠房,并完成土地變更及取得建照。游淮銀等人自2003年到2007年間,分別利用上述土地向新竹國際商業銀行申貸,并向臺灣票券公司、臺灣華南票券公司融資取得款項,再加上之前所招募的資金,合計12億余元。
臺北地院審理后,認定游淮銀等人未將款項用于興建航空貨運倉儲大樓及開辦倉儲業務,反而挪用至臺灣土地重劃公司、富隆開發公司等家族企業,損及股東權益,依背信罪判游淮銀6年;同案被告游銀銅、嵇國忠分別被判6年、4年。全案可上訴。(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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