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4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高等法院”前法官羅紀雄收賄,被依貪污罪重判11年定讞;臺灣“最高檢察署”擔心羅紀雄潛逃,指示檢調單位派人24小時監控,未料羅紀雄前天(2日)從住處大樓擺脫跟監,至今行蹤成謎,其擺脫監控之過程宛如諜戰電影。
檢方指出,羅紀雄住在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棟12層高的大樓,屬于住商混合建筑,人流非常多,不管是定點監控或跟監,都很不容易。
大樓的管理員說,這棟大樓的頂樓相通,1樓左右兩旁各有一個出入口,因此透過頂樓,可以從大樓左進右出、右進左出。
辦案人員分析,住在七樓的羅紀雄,知悉調查員守候在他所在樓盤的門前,因而搭電梯到頂樓,再改搭另一樓盤的電梯到樓下,快速閃入人群,擺脫跟監。大樓管理員說:“前天上午10點多,羅紀雄從另一大門離去,沒有再回來。”
羅紀雄被控法官任內收賄,改判吸毒被告葉隆財無罪,貪污案7度發回更審、纏訟15年,臺灣“最高法院”最近駁回羅紀雄的上訴,羅被依貪污罪及枉法裁判罪判刑11年,褫奪公權7年確定。這是首件法官被認定構成枉法裁判的案件。
更四審時,羅紀雄獲判無罪,被解除限制離島。羅被判刑定讞后,因為有花蓮高分院前法官張炳龍潛逃的前例,臺灣“最高法院”再度限制羅紀雄離島,臺北地檢署執行科指揮臺北市調查處全天候監控,并且將羅紀雄的照片發給調查員辨識。
據了解,臺北市調查處每天指派兩組調查員、每組兩人,輪流監控羅紀雄。羅對此非常不滿,還跟檢調官員嗆聲,抱怨侵犯隱私和人權,希望調查局撤回跟監人力。
第一線的調查員感嘆,羅紀雄跟丟是事實,但這和調查員的跟監技巧無關,實在是人力有限,現場地形復雜,沒有多余人力可以支持;如果法院囑托其他司法單位協助,可能就不會發生這樣的狀況。項目小組表示,羅紀雄并未離開臺灣,應該還在北部地區,辦案人員有信心近日會掌握他的行蹤。(中國臺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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