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面對房客多月未付房租,臺北一67歲的白姓房東,因屢次催討均無所獲,在2010年4月間,在房客的大門上,以粉筆寫上“欠房租、不要臉”,經房客提控,臺北地院審理后,依妨害名譽罪判處要房租的房東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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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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