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中通社報道,陳水扁家族涉及的“國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及洗錢案等四大案,臺灣高等法院將于11日二審宣判;同時,11日上午11時會召開陳水扁的延押庭,決定是否讓扁交保外出。據悉,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和一些綠營人士已展開動員,屆時赴法院聲援。
陳水扁自2008年12月30日遭羈押至今,已超過500天。據臺灣傳媒報道,陳水扁在獄中給準備角逐臺北市議員的江志銘寫了一封親筆信,在信中,陳水扁將自己的牢房稱為“鬼地方”。不過,江志銘7日前往探視陳水扁指出,陳水扁對交保外出并不樂觀,已做好心理準備。
據悉,臺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就扁家四大案,一審判決陳水扁和妻子吳淑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臺灣法界人士認為,若陳水扁吳淑珍等人二審再獲判重罪,由于一、二審的“事實審”均被認定有罪,對整個官司的后續將非常不利。
在二審宣判前夕,扁家近日再從瑞士匯回100萬美金到特偵組指定帳戶。特偵組表示,目前扁家總計已匯回美金452萬余元,合計約1.4億多新臺幣。臺灣時事人士說,合議庭要求扁家匯回“海角7億”,同時扁家在瑞士威格林銀行另有5.7億新臺幣,扁家在海外的資產遠大于臺灣名下資金,匯回1.4億多,只是小數目。
有消息說,高等法院已發文給特偵組了解扁家款項匯回進度。不過,由于檢方掌握扁家在二次金改過程,曾透過元大馬家匯出5.7億元到海外,懷疑扁家在境外還有資產,不排除扁仍有逃亡可能。
但是,陳水扁被控貪污“機密外交款”案,臺北地方法院8日宣判陳水扁無罪,頗令外界訝異。國民黨“立委”邱毅認為,“機密外交”案一審無罪,很可能影響到11日高等法院審理法官的心證。扁家四大案一審,陳水扁被判無期徒刑,當然不可能變成無罪,但扁很可能會被判25年到30年的徒刑,一旦這個案子減刑后,現在特偵組一再要扁家匯回海外帳戶的錢,很可能就沒有正當性了。
有分析說,合議庭已諭知,若扁家海外款全數匯回,陳水扁交保機率很高,為何扁家匯款進度緩慢,這可能是扁家意圖以小錢展現誠意,目的還是想用“海角7億”抵陳致中之罪,減其刑以換取自由之身,參選大高雄市議員選舉,企圖重振扁家聲威,繼續在政壇上呼風喚雨,串聯更多黨內力量及支持者。
對于高等法院二審宣判的結果,一些綠營人士認為,陳水扁夫婦再獲判重罪,事實可能無法改變,扁交保外出的機會也不大。新上任的扁辦主任陳淞山近日也指出,6月11日是一個令人感到沉重的日子,一般預料仍是無期徒刑的重判結果。。(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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