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5月8日消息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中一名42歲涂姓外科醫(yī)生,9年前娶吳姓女護士為妻,不料吳女成為醫(yī)師娘后,5年內(nèi)連續(xù)發(fā)生3段外遇,不但公然讓情人撫摸臉頰,涂男找征信社抓奸證實被戴綠帽后,更發(fā)現(xiàn)5歲獨生子竟是妻子和外遇對象的私生子,日前憤而提告通奸并訴請離婚獲準,臺灣“最高法院”昨另判吳女須付涂男20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現(xiàn)年34歲的吳女,2001年嫁給涂男后辭去護士工作,婚后2年內(nèi)墮胎2次,直到2003年11月才生下1個兒子,沒想到這段期間,吳女早已背著涂男,和舊識戴姓男子交往;2007年間吳女發(fā)生第二段外遇,她宣稱要上學(xué)進修,實際上卻和另一名葉姓男子租屋同居。
由于吳女數(shù)度要求離婚,并向涂男索討一半薪水當作贍養(yǎng)費,涂男懷疑吳女有外遇,但苦無證據(jù),也想挽回這段婚姻,因此隱忍不發(fā),還特地找人進行心理諮商,妻子卻無動于衷,直到2008年5月,有人目擊吳女在公共場合和第三段外遇對象溫姓男子手牽手,還讓溫男親密撫摸臉頰,才讓涂男決定采取行動。
2008年7月,涂男找征信社跟監(jiān),最后會同警方到妻子租屋處,當場抓到妻子和葉姓男子發(fā)生關(guān)系,憤而控告兩人通奸,吳女為免除刑責(zé),在警局作筆錄時坦承3次外遇經(jīng)過,再和涂男談判并達成和解,吳女同意將名下價值164萬元保單及1輛轎車過戶給涂男,換取撤回通奸案民刑事告訴。事后涂男帶兒子做親子DNA鑒定,赫然發(fā)現(xiàn)疼愛5年的兒子,根本不是自己親骨肉,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并求償200萬元。
還在念書的吳女辯稱罹患重度憂郁癥,才對婚姻不忠,且通奸案已和解獲丈夫原諒,不能再當離婚求償事由。但臺中地院認定,就算吳女有憂郁癥,也不能當作通奸借口,且通奸案雖已和解,但吳女公然和別的男人牽手、撫摸,顯然不顧丈夫顏面,加上吳女被抓奸在床后,兩人就分居至今,婚姻已難挽回,因此日前判準離婚。
民事賠償部分上訴三審后,臺灣“最高法院”認定涂男當初和解條件,僅同意撤回刑事通奸告訴,和民事求償無關(guān),不能用來折抵賠償金額,且涂男辛苦養(yǎng)兒5年,才發(fā)現(xiàn)竟是老婆在外私生子,精神上一定受到重大沖擊,因此判吳女要賠涂男200萬元,這對醫(yī)護夫妻民刑事官司,到此定讞。(中國臺灣網(wǎng) 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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