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新竹縣34歲黎姓男子酒后駕車,闖越平交道撞火車,導致火車車身凹損,交通中斷19分鐘,桃園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
桃園地檢署今天公布起訴書指出,黎姓男子去年9月初在桃園縣楊梅鎮1家KTV飲酒后執意開車,行經楊梅鎮三湖鐵路平交道時,看到閃光信號燈已經亮起、柵欄放下,仍加速油門闖越平交道。
檢方表示,男子駕駛的小客車隨即與南下的“自強號”列車發生撞擊,造成火車車身凹損,列車停留現場19分鐘。警方趕抵現場后,測得男子酒精濃度達每升0.63毫克。檢方偵結全案,依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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