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26日消息 臺灣“高等法院”審理陳水扁家弊案,今日上午提訊在押的陳水扁出庭應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等人因公務機要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及前101董事長陳敏熏給款陳水扁家買官等案,臺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一審宣判,判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無期徒刑;其余10名被告分別判刑20年到3個月不等;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慧獲判免刑。案件上訴至“高院”后,合議庭自去年9月起,已陸續傳訊相關被告確認證據能力及爭點,案件至今已進入審判程序,目前庭訊重點主要在厘清公務機要費案。
公務機要費案部分庭訊至今,陳水扁聲請的證人已全數詰問完畢。合議庭于今日上午再開庭,或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與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聲請的最后2名證人。(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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