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中縣男子黃萬力22日假裝要選購百萬名車(新臺幣 下同),把售車女業務員載至山區性侵未遂,警方循線逮人,發現黃嫌是被判刑8年的通緝犯。
警方調查,黃萬力(40歲) 22日一早撥電話給銷售百萬名車的女業務員,約定10點在臺中縣某處會合后,聲稱要購車,但須先找母親拿證件,女業務員不疑有他,搭上黃嫌租來的LEXUS休旅車,未料黃嫌一路開往霧峰山區。
黃嫌把車停在山徑,隨即扯破被害人絲襪,掀裙褪去內褲,自己也脫光衣服,被害人驚嚇之余奮力抵抗,并哭求放人,2人僵持許久,黃嫌因氣力用盡而作罷,當天下午4點多,將被害人載回烏日釋放。
黃嫌擔心被害人報案,恐嚇她交出手機,拿去變賣4000余元,被害人報案后,警方調閱監視器,前晚將他逮獲。
警方指黃嫌故意租高級車裝闊,降低被害人戒心,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并清查有無其他女性受害。
黃嫌供稱,他只約出女業務員談購車,否認性侵,但警方掌握跡證,并發現黃某車上有多張銷售名車的女業務員名片,將清查有無其他被害人。黃嫌曾擔任小巴士駕駛,過去曾涉及制作假證件,冒充高鐵督察誘騙女子,被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加上陳年舊案并案判刑8年,被逮后在警局見到父親、妻子,身為獨子的他,不禁低頭說“對不起”,妻子則眼眶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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