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男子為吃牢飯打劫被捕。(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中國臺灣網2月5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高雄縣一名61歲男子失業近1年,因積欠房租被房東趕出住處,前天凌晨欲拿菜刀自殺卻沒有勇氣,走進超市亮刀行搶,還對店員說:“拜托你報警!”希望被抓可吃牢飯;警方訊后雖依強盜罪嫌將他移送,但檢察官后將其無保飭回,男子“吃牢飯”愿望落空。
窮途末路
臺警方表示,嫌犯吳金彪(無前科)幼時感染小兒麻痹右手無力,又因車禍致左腳傷殘,未婚的他在高雄縣大社鄉租屋獨居14年,原擔任大樓保全員,月薪僅1.4萬多元(新臺幣,下同),每月還要繳交4千元房租;1年前被公司裁員,只能靠10萬元積蓄度日,積蓄用盡后,前幾天繳不出房租被房東趕走。
檢方將其無保飭回
已經兩天沒吃飯的吳男,多次動念想拿刀自殺,“可是沒有勇氣”,于是興起“干脆吃牢飯”的念頭;昨凌晨一時許,他走進高雄縣鳥松鄉球場路一家超商,亮出菜刀放在收銀柜臺上,對店員說:“搶劫,拜托你報警!”抓了一把零錢后,吳金彪擔心:“只搶這樣,警察不知道會不會抓我?”再伸手拿紙鈔及禮券,共得手1012元,接著坐在超商門口等警察抓。
吳男對警方表示,他利用工作空檔查字典學習外語,能說西班牙文、英文、俄文、菲律賓文,但失業后一直找不到工作,才想進監獄吃免錢飯,“實在生活不下去啊!”承辦警官也同情吳男處境,私下包了幾千元紅包給他,不料,吳卻表示:“我賺得少,但從來沒受過別人幫助!”經勸說才含淚收下。但警方依強盜罪嫌將他移送法院后,吳男被檢察官無保飭回。
高雄縣社會處長吳麗雪建議,吳男可前往戶籍地的鄉鎮公所申請“馬上關懷”項目,每月可領1萬到3萬元,最多可領半年。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鳳山就業服務站站長蔡英博也表示,臺“勞委會”針對40至65歲、或身心障礙的弱勢失業者有就業啟航計劃,吳男可至就業服務站登記,“千萬別想不開,或為吃牢飯犯罪。”(芮文輝)
[責任編輯:芮文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