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11日消息 臺北縣男子許碧誠經營超市不善積欠上千萬元(新臺幣,下同)債務,與妻舅合議買兇殺妻,再謊報妻子遭債權人跟蹤殺害,被依殺人罪起訴。但一審出現大逆轉,臺北合議庭查出許妻原就有意“求死”詐領保險,許妻不但與丈夫、胞兄合謀細節,還3度到槍殺現場勘查。臺北合議庭依“加工自殺罪”將許碧誠、妻舅及槍手重判。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縣合議庭認為許妻雖因負債輕生“求死”,從頭至尾都參與,許與妻舅華明雄是“受囑托殺人”,但許不念夫妻之情,判刑6年半,華明雄不勸妹妹拋棄尋短,買兇殺妹想從中獲利,判刑7年,槍手施耀宗不尊重生命,判刑6年半。3人另并科罰金5萬元得易服勞役。“刑法加工自殺”處一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臺北檢方最初懷疑許碧誠等人所說經過,只是脫罪之詞,但調閱許妻通聯及她被槍殺當天搭電梯時的監視影帶發現,行前還與丈夫“擁別”,認定幾人確是受托犯案。
許碧誠超市生意不佳,2003年4月,許被迫結束超市,5月間,華采慧擔任互助會會首被倒會,加上積欠銀行信用卡費,合計債務達1400萬。
期間,許碧誠雖找到貨車司機工作,但每月4萬元薪資無力還債。7月間,華采慧透露想求死,可領保險金8百萬元解決債務。華明雄得知妹妹一心尋死,也想將保險金拿來供公司周轉,同意以50萬元找施耀宗執行。幾人數度商量,并于去年10月5度跑到大園沿海找尋適合行兇隱密地點,華采慧3度同行察看地形。
選定地點后,同月13日,由華采慧開車中途先放丈夫下車,再開到約定地點,打電話到110報案卻不出聲然后關機,許碧誠再報案,指妻子被跟蹤電話失聯。施耀宗在許報案后,近距離槍殺華采慧。(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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