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1日電 臺北縣蔡姓男子與大他多30歲的已婚婦人發生姐弟戀,持續三年多后,婦人想結束畸戀,蔡要求10萬元“分手封口費”,婦人照付后,蔡食髓知味竟要求2000萬,女方于是報警。蔡日前被依恐嚇取財罪嫌移送法辦。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50歲的女主角是家庭主婦,育有一子一女,丈夫是中小企業老板,四年前,她到初中附設補校進修,與當時16歲的蔡是同班同學。
兩人足足相差30歲,因為“研究功課”日漸產生情愫,相約到賓館發生性行為。蔡姓男子說,每次“辦事”后,婦人都會給他2000至5000元不等“零用錢”,三年來約會次數已經記不清,持續到去年他當兵為止。
由于婦人年齡比蔡姓男子父母還大,交往期間,蔡母勸兒子說“這不是正常的感情,況且對方已有家庭…”但蔡卻深陷金錢與性關系,難以自拔。
今年3月蔡姓男子放假時去找中年婦人,未料婦人卻說要分手,蔡不滿,聲稱手中握有兩人發生性關系的證據,要求10萬元封口,婦人隨即到銀行領錢如數交付。
蔡姓男子7月又開口向婦人要3萬元,女方只給5000元;8月24日蔡到女方家中扔石頭砸窗戶,要求再匯款10萬,但女方沒有匯款。
26日蔡再打電話,改口封口費漲價,獅子大開口要2000萬元,女方告之不可能,當晚蔡又打電話預告9月14日放假回臺北,將登門拜訪先拿10萬元,否則“會不定時現身,要用自己性命換她全家人性命”,通話內容被女方錄音存證,向警方報案。
14日下午蔡現身女方住家門前,隨后被警方逮捕,蔡供稱,向女方索討過10.5萬元,且曾出言恐嚇,女方則由丈夫陪同應訊,她對于畸戀性關系絕口不提,只說遭恐嚇勒索過程,警方也配合保全她的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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